1 月 13 日消息,有大 V 放出了华为“李洪元”事件民事判决书内容,落款 2022 年 1 月 10 日。
判决书显示:
1.李洪元自愿签署离职协议并收到 410484.99 元的 N+1 一次性赔偿,双方劳动关系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到期终止;但他不认可《离职确认书》的真实性。
2.华为称其人力资源部长“何某”在 2019 年 1 月私自以公司名义以及印章与其签署离职赔偿协议,向其额外支付 33 万元,但华为公司并不知情;法院不予采信。
3.双方就“劳动关系是否一直存续”产生劳动争议纠纷,华为明确不愿意按原合同继续履行,而李洪元主张系受骗,要恢复与华为劳动关系,并要求华为补贴相关费用及社保,法院不予支持。